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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女兒班上到mama教室隔壁的健康中心打流感疫苗
,導師順便描述了女兒下課發生的調皮事。原來是和一
群同學從學校矮牆上,跳到學校外面人行道上,然後再
跳進來,被老師發現後,有同學大聲指證是我們家女兒
帶頭的。正巧生教組長經過他們班教室,看到同學大聲
指證的那一幕,導師也順勢請組長處理一下。
生教組長是一位帶班經驗豐富的同事,一看到那位大聲
指證的同學之模樣與表情,立刻能聯想到事實可能為何
!於是她把女兒帶到一旁,不是給她訓話,而是跟女兒
說了一些從不同角度思考的話語:「如果真的是妳帶頭
的,就要承認;如果不是,妳要想一想,該怎麼為自己
說明,不要因為別人這樣大聲指證,妳就不敢講話了,
這是妳要學習的。」生教組長說完就趕著去上課。
在家裡恰北北、愛頂嘴的女兒,如果不服mama的管教,一定會大聲回嘴捍衛自己:「我又沒有,為什麼要打我?」若有錯,則會乖乖承認不敢說話。mama以為在學校應該也是如此,所
以從不擔心她會被冤枉欺負。所以聽完導師描述,mama先責備妞妞。
但事後聽生教組長的說法,以及女兒放學後仔細陳述事件的來龍去脈,mama才了解真相,原
來和生教組長心裡猜想的是比較接近的。不是妞妞帶頭的,可是帶頭的兩位同學是平日常和
她玩耍的好同學,因此在當下她不想跟老師說是誰,但那位大聲指證的同學怕被責罰,立即
胡亂指證了一個最大的目標物(女兒在班上太常被稱讚,可能名字已深植人心,易於脫口而出
)。
mama問女兒為什麼不想指證兩位帶頭的同學?妞妞不語。
「是不是因為他們是妳的好朋友?」妞妞緩緩點頭,並且說:「可是我後來還是跟老師說
了。」語氣有點無奈。女兒說實話時,當時兩位同學也知錯,沒有辯解。
學校生活等同於一個小型社會,因此mama決定舉例子並且從法治觀念切入,分析各種利害關
係來讓女兒明白。若妳的朋友在文具店偷東西,你可不可以也跟著做同樣的事情?如果你認
為不對,就不能做。否則只要有行動,同樣是犯罪行為,會被抓。
但是妳看到朋友的偷竊行為怎麼辦?跟他說「不可以」。
可是他不接受的話怎麼辦?要跟店員說。因為妳不說的話,朋友不知道自己做錯事,會一錯
再錯,妳反而是害了他。而且若不說,在法律上也是犯罪,叫做包庇隱匿。
至於那位亂指證的同學在法律上也可能會被告,因為她做偽證,構成誣告。
mama本來想一一將可能的罪名明確指出,不過孩子才低年級,先建立她法治的基本觀念,學
習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就好,所以選擇用最淺顯易懂、生活化的詞彙做解釋。
女兒懂了!今天到學校,女兒和帶頭的兩個同學、和一群人還是開開心心的玩『槍戰』遊戲
(現在的女孩子玩起這類遊戲,比小男生還投入)。
感謝淑絹(生教組長)提醒了媽咪:孩子在家和在外面的樣貌不一定會相同!遇到類型不同的
人,反應也會跟著改變。而她對妞妞說的一席話,勢必產生很大的作用,是的,『要懂得為
自己解釋說明,這是妳必須要學習的』!